近来,一则发生在广东深圳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例引起了广泛讨论。女子李女士因婚房产权登记在继子名下,离婚时却险些倒贴几百万,这背后又有什么深意呢?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事务的经过。
婚房产权的掣肘
李女士与前夫王先生再婚后,为了共同生活出资购买了一套价格千万的婚房。需要关注的是,王先生在购房时提出将50%的产权登记在其继子小A名下,而剩下的50%则登记在李女士名下。此举起初是出于对继子的爱与未来考虑,李女士也心甘情愿同意了。然而,这一决定却在两人离婚时,成为了一个巨大的法律纠纷。
离婚后的财产争议
去年,由于日常生活琐事,李女士与王先生选择了离婚。在财产分割上,王先生认为登记在小A名下的产权是夫妻对小A的“共同赠与”,因此要求李女士分割登记在她名下的那部分。但结局却让李女士大跌眼镜:一审法院支持了王先生的主张,判决她虽然分得50%的房产,但却需要向王先生支付25%的房产价格,另外还有200多万的房贷需要她继续偿还。由此可见,李女士不仅要承担100%的债务,学说上她还要倒贴几百万。
法院的判决转折
李女士对此结局感到特别不平,决定提起上诉。经过二审的审理,法院认为,登记在小A名下的产权并不是夫妻共同赠与,而是小A代其父持有的资产。因此,李女士登记名下的50%产权归她所有。而至于那200多万的房贷,法院判决由两人各自承担50%。这无疑为李女士讨回了公道,也为类似案例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。
婚后财产处理的教训
这起案件告诉我们,夫妻在购买房产时,产权的处理一个相当复杂的难题,尤其是涉及到子女时更需谨慎。李女士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,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产权,不能简单领会为赠与,而应更深刻地考量夫妻双方的出资来源、购房目的以及后续使用等影响。
因此,在处理婚后财产时,特别是有继子或孩子的情况下,应该事先商量好分割方式,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,以免在离婚时陷入复杂的纠纷中。
小编归纳一下
从李女士的故事中,我们不仅能了解到婚房产权登记的法律风险,也提醒每一位夫妻在共同生活时,要对财产的处理多一些理智与周全的考虑。希望此件事务能为大家在婚后生态中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。